重庆人文科技学院
关于印发《“双肩挑”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
(暂行)》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:
为进一步用好用活办学资源,合理配置与运用师资资源,优化师资队伍,促进学校快速发展与应用型成功转型,学校制定了《“双肩挑”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(暂行)》,并经2020年3月24日校务会审议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
特此通知
重庆人文科技学院
2020年6月9日
(此件主动公开)
重庆人文科技学院
“双肩挑”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(暂行)
为进一步用好用活办学资源,合理配置与运用师资资源,优化师资队伍,促进学校快速发展与应用型成功转型,规范“双肩挑”教师认定及管理工作,提高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质量。结合学校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认定原则及范围
(一)认定原则
“双肩挑”教师认定时坚持“从严控制、严格审批”的原则,重点考察其管理工作业绩。
(二)认定范围
“双肩挑”教师指定编在管理岗位,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,同时在管理岗位和教师岗位上任职的人员。包括在教务处、科研处、教师教育与职业发展处担任副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,具有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,并承担了一定教学科研工作量的人员。此类人员教学工作量原则上周课时不超过6学时,具体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。
在教学单位工作,担任领导职务并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人员,统一纳入专任教师管理范围,不需另行认定,原则上周课时不超过6学时,具体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。
二、认定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忠诚党的教育事业;
2. 忠于祖国,忠于人民,恪守宪法原则,遵守法律法规,依法履行教师职责;
3. 严谨治学,潜心问道,勇于探索,坚守学术良知;
4. 坚持原则,为人正直,爱岗敬业,恪尽职守,诚实守信,
真心关爱学生,严格要求学生;
5. 为人师表,以身作则,举止文明,作风正派,自重自爱,
清廉从教。
(二)业务条件
1. 教学工作任务
近三年每学年须承担至少1门全日制本专科生课程教学,课堂教学工作量不低于144学时/学年,教学效果佳;
2. 教学科研业绩
近三年教学科研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:
(1)参加不少于2项或主持1项校级及以上项目;
(2)参编1部公开出版的教材,其中独立完成1章(1万字以上);
(3)公开发表论文1篇或获得专利1项;
(4)获省部级教学成果奖,或校级一等奖前7名、二等奖前5名、三等奖前3名。
(5)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竞赛且获得省部级奖。
(三)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认定为“双肩挑”教师;已经被认定的,将取消其认定资格:
1. 发表有损害党中央权威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行的;
2. 损害国家利益、学校利益、社会公共利益,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;
3. 违反教学纪律(含近3年内发生1次二级及以上教学事故),敷衍教学的 ;
4. 出现学术不端行为,经查实者;
5. 出现师德师风问题,经查实者;
6. 违反廉洁自律规定,经查实者;
7. 年度考核、聘用期满考核为不合格的;
8. 经学校研究确定应被取消认定资格的。
三、认定程序
(一)个人提出书面申请,经所在单位及分管校领导同意后,报干部人事处;
(二)干部人事处会同教务处、科研处、纪检监察处(审计处)、工会(教代会)等单位有关人员,对申请“双肩挑”教师进行资格条件审查;
(三)干部人事处汇总情况,报校务会审议确定。
四、有关待遇
(一)薪酬标准按照行政职级核发;
(二)课酬标准按照职称等级核发;
(三)承担教学改革项目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、精品教材和获得教学成果奖、教学名师奖、参加各类授课竞赛获奖等方面的酬金发放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;
(四)享受教师择优资助计划。
五、考核与管理
(一)归口教学单位负责“双肩挑”教师日常教学管理工作;
(二)“双肩挑”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与专任教师相同;
(三)“双肩挑”教师发生教学事故的,按照《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(暂行)》进行认定和处理;
(四)“双肩挑”教师的教学情况列为其年度考核、年度绩效考核和聘用期满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。
六、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,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干部人事处负责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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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0年6月9日印发 |